注意了
自年1月1日起
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不得上道路行驶好消息来了你家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可以淘汰置换以旧换新,还能享受置换补贴淘汰置换时间及范围时间:即日起至年12月31日范围:所挂临时牌两轮车辆
▲此样式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标志(车牌)
置换补贴
1.每辆电动车置换按照每个电池元、每个电动车车架元的标准予以补贴。(示例:如一辆电动车含6个电池、1个车架,则一次性补贴6*+=元)2.在置换补贴期间,购买电动车每辆额外赠送3C头盔两顶。
置换方式
赣州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经销网点均可置换。
8月18日至23日,在赣州市体育馆,现场联合10余家知名品牌,提供新款电动自行车供市民选择,包括性能强劲、外观时尚、安全可靠等各种类型,给出相应的折扣优惠、补贴政策。不知道电动车是否超标?
赶紧来对照一下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标准
01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02
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
03
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04
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05
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v;
06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W。
哪些两轮车可以上道路行驶一起来看看▼▼
第一类:非机动车(驾驶人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
包括不需要登记上牌的普通自行车和需要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车牌。(驾驶人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类:机动车(驾驶人需要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普通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都需要登记上牌后方可在道路上行驶
▲普通摩托车车牌。(驾驶人准驾车型为D证或E证)
▲轻便摩托车车牌。(驾驶人准驾车型为D证、E证或F证)
如果你家里
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请提前规划主动更换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并及时给车辆上牌同时取得相应的驾驶证以免影响正常出行
来源:赣南日报综合作者:记者罗敏实习生张月李泽桐编辑:黄松林实习生鄢罗炜编校:张安然
值班主任:明心武刘航
编审:黎庆琮王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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