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27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前鹿城、瑞安、瓯海、经开区、平阳等多地已正式启动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介绍,合格电动自行车应符合GB-《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整车质量(含蓄电池)不超过55kg,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电机功率不超过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
高度不超过1.1米,宽度不超过0.45米,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米,并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凡是不符合上述技术要求的,便属于“非标电动自行车”。
由于非标电动自行车加大了电池容量,并存在加装其他装置等情况,导致整车质量过重,从而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性,易引发交通和火灾事故。
▲如上图所示的车牌颜色为绿色
标注有“温州防盗备案号”
且号码首两位字符是“YQ”的
已做好备案登记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年1月1日起
将禁止上道路行驶
数据显示,全市现有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多万辆,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浙江e行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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