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自从年岛内禁摩开始,对岛外的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也进行了严格的整治。当然,这对于拥堵的交通和乱闯乱窜的不文明行为起到有效的正面作用,对于规范交通方面是有积极作用的。
但是对于摩托车主们来说,车子被抓走后要怎么处理才能拿回来?或者不去拿回的话车子会被怎么处理?就在昨日,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出了一条公告,明确告知自公告发布起三个月内,4月份被扣留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低速载货车、拖拉机都要前去处理,逾期不处理的话就上缴市财政部门统一做销毁处理。
以下是公告的原文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文件关于依法处理被扣留车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条之规定,因当事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等原因,我局拟依法处理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年4月1日至4月30日扣留的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和车辆合法证明到执法单位接受处理,逾期将上缴市财政部门统一作销毁处理。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年6月8日
所以老高温馨提醒大家,如果还想要回自己被扣留的上述车辆,记得抓紧时间去处理哦。
你有被扣留车的经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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