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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一女子骑电动车载同事闯红灯出车祸1

来源:轻便车 时间:20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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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骑着电动车带着女同事一起下班回家,行至中牟县新城区商都大道与清阳街交叉口时,因闯红灯与一辆轿车相撞,导致乘坐电动车的女同事死亡。目前,中牟县警方将骑两轮电动车的女子依法刑事拘留。

10月29日晩上9时40分许,中牟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案,在中牟县新城区商都大道与清阳街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人员有生命危险。

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伤员已经被急救车拉走,现场只剩下倒在路上的电动车和停在交叉口东南角的小轿车。围绕事故现场,事故民警迅速展开现场勘查。

在调查过程中,轿车司机孙某告诉民警,她驾驶豫A0VFXX号小型轿车从郑州出发去中牟县官渡镇办事,当由西向东行驶到商都大道与青阳街交叉口西边20米左右时,看到路口信号灯是绿灯,便正常过路口。不料行驶到路口中间时,发现正前方有一辆电动两轮车由东向西斜着向道路南侧行驶过来,她赶紧踩刹车向右打方向去躲避那辆电动两轮车,却没有躲过去,双方车辆瞬间撞在一起,她下车查看后,看到电动车上的两个人躺到地上了,吓得赶紧打,旁边的路人帮忙打电话报了警。

为了弄清这起事故的缘由,事故民警不仅调查了周边的目击者,还调取了周边的监控录像,通过调查得知,两轮电动车驾驶人王某,是在附近一家鞋业店打工的员工,现年二十岁,是商丘市民权县人,当天晚上,她下班以后,驾驶着自己的两轮电动车,带着同在一个鞋业店打工的刘某回家,他们沿商都大道自东向西行走到青阳街交叉口时需要左转弯,大约晚上9点40分,与自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相撞,根据视频监控记录表明,当时道路上车辆并不多,事故发生是因为电动车左转闯红灯,再加上机动车通过路口时没有保持安全车速所致。

事故发生后,电动两轮车乘车人,年仅16岁的刘某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故上升到刑事案件。中牟警方于11月7日立案进行侦查。

王某所骑乘的两轮电动车,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属于两轮轻便摩托车。两轮电动车驾驶人王某于11月7日主动向警方投案。尽管王某和刘某同事,住的又不远,上下班乘车也都是便车,然而法律是无情的。

目前,中牟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两轮电动车驾驶人王某违反第十九条第四款"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之规定,认定王某承担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王某作出了实施刑事拘留强制性措施的处罚。

网友纷纷留言:

白狼驭手:带人不对,闯红灯更不对。

直播郑州:骑车也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Chinalife周飞飞:这是为什么呢?干吗要闯红灯呢?害死人不偿命!

踩天辟地:文中所说的“机动车没有保持安全距离”是不是说小轿车有超速或违规的嫌疑?

阿芹1:闯红灯害人害己!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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