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0月14日讯(通讯员张逊记者陈咏)记者14日从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分局获悉,全市首家电动摩托车登记服务网点——长江路新日电动车登记服务站上月投入试运行。试运行一个月来,累计办理电动(轻便电动)摩托车上牌辆。
在岗服务
交管部门介绍,考虑到群众实际需求和电动摩托车增长趋势,江都车管所在前期落实办公场所标准化基础上,加强人员准入、管理网络和专用设备安全运转和安全保密管理,强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窗口规划化建设的同时,由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代办新车注册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提供购买车辆、登记选号、购置保险、缴纳税费等“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办、随时办,受到车主好评。据悉,目前江都汽车城广汽丰田4S店汽车登记服务站和查验专网也已建设完毕,于近期投入使用。
服务站
到底什么是“电摩”,“电摩”和电动自行车有什么区别?很多人对此未必搞得清楚。交警介绍,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即电力驱动的机动车,其中电动两轮摩托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不大于50km/h,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两轮摩托车。
据介绍,这两类电动摩托车与普通的燃油动力普通(轻便)二轮摩托车均属于机动车,须依法办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而现在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有的速度也很快,但属于旧国标电动车,不再生产销售了,申领的是过渡期临时信息牌,使用年限至年4月,和“电摩”有本质区别。
校对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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