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05月09日09时47分许,戴某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搭载肖某某)从碧桂园小区方向驶入天马山大道往国道方向逆向斜驶,行驶至天马山大道碧桂园小区路口路段时,与沿天马山大道由国道往武装部红绿灯方向行驶由黄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戴某某、肖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调查认定,二轮车驾驶员戴某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超员(轻便摩托车核定乘坐驾驶员1人,不能带人)、逆行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是引起本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引起本起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二
年5月25日9时40分,袁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迎宾南大道由赣州往信丰方向行驶,行驶至新民社区门口路段实施逆向行驶时,与正常行驶的陈某某驾驶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陈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经调查认定,摩托车驾驶员袁某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送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安全提示切勿逆向行驶、随意变道现实中
不少骑二轮车的人为图方便
逆向行驶、随意变道
总认为不是大事
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很危险
生命无小事
请遵守交规,安全出行!人生可以逆风飞翔行车切勿逆向行驶、随意变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消息来自:畅行南康,若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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