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注意啦!注意啦!
1月4日起
未悬挂号牌上路的
“电摩”“电自”“非标电动车”
三亚交警将一律拖移至上牌点
强制进行注册上牌
以下9个上牌点均可办理
“电摩”“电自”“非标电动车”
注册登记挂牌业务
请尽快前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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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摩”登记注册所需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居民身份证原件(非三亚户籍人员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原件)
机动车来历证明
需提供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已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
如因工作等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办理,可委托代理人代办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注册登记,受托人凭委托人(车主)出具的委托书或交管平台的网上委托凭证即可办理
注意事项
以上9个上牌点无需网上预约,现场排队即可办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09:00—12::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车主尽快前往上牌点领取号牌并按规定安装。
“电摩”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进行注册登记、已领取号牌未按规定安装)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95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将被处以元罚款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车辆。
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未进行注册登记、已领取号牌未按规定安装)上路行驶,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将被处以30元罚款的处罚。如现场可提供发票、合格证,交警将引导、拖移车辆前往附近上牌点进行注册登记,无法提供车辆来源证明、具有盗抢嫌疑的车辆,交警将一律暂扣车辆处理。
目前
全市共有电动自行车
带牌销售网点78个
以下网点仅可办理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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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新国标电动车自行车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
如何上牌
过渡期临时号牌如何申请
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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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并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对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国家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也不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电动摩托车,实行备案管理,发放过渡期临时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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