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生活出行中,汽车是很重要的交通工具,并且除了汽车之外,还有各种电动车,也在人们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电动车包括电动两轮车、三轮车、四轮车,每种车辆的特点和优势不同,不同的人群可以选择不同车辆进行代步。
我国的汽车保有量超过4亿辆,而电动车保有量也超过3.5亿辆,车辆数量的增加,也给道路交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为了更好的管理,保证道路正常秩序和交通安全,我国不断完善相应的交通规定,出台了各种政策。
比如电动车新国标的实施,就将电动车进行分类管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就属于超标电动车,在过渡期之后就不能上路行驶,不管车辆好坏,统一禁止行驶。电动两轮车和电动三轮车都在逐步施行新国标政策,而电动四轮车虽然没有明确政策,但是今后这种车辆被定义为微型乘用车,也会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
电动四轮车一直以来被称为老年代步车,因为这种车辆操作简便,之前也无需太高的门槛,所以深受老年人的喜爱,也成为了老年人车型必备的交通工具之一。然而这种车辆由于特殊的用户群体,在道路上出现的违规现象比较多,比如乱闯红灯、乱变道等行为,也确实需要管理一番了。老年代步车“一刀切”?大爷被查,反问交警:为啥能买不能开?
有的城市干脆直接禁止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不管车辆是什么性质,只要是四轮的电动微型车,就不能上路行驶,这种一刀切的方式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其实电动四轮车管理严格并没有错,但是应该符合社会实情,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另外,有的车辆因为本身不合标准被禁止,让很多消费者觉得冤枉。前几天,我身边一位老大爷驾驶电动四轮车上路,是刚买的车辆,也有相关手续,但是上路被交警查到了,说不符合标准。老大爷反问:“厂家允许生产,并且又允许商家销售,为什么我能买却不能用呢?不让驾驶干脆直接禁止生产不就好了。”
其实这种情况也确实发生过很多次,我想说的是,老大爷其实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如果说老年代步车属于违规车辆,那么相关部门就应该从源头抓起,严禁生产不合标准的车辆。不能让消费者承担所有的损失,不能所有的错误都归结到消费者身上,让消费者买单。其实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我也总结过,主要有两方面。首先就是有关部门并没有形成完整的老年代步车生产和销售管理体系,导致现在的车辆定义十分尴尬,究竟是合法还是非法还不明确;其次就是老年代步车是特殊群体使用的车辆,执法的标准并不完善,确实该管理,但是管理也不应该一刀切,应该指定更科学人性化的方案。
对此大家是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文/海韵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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